耗着不离婚的法律后果与权益困境
在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的情况下,一方或双方选择“耗着不离婚”,即既不积极修复感情,也拒绝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,这种状态在法律上被称为“婚姻僵局”。长期处于此种状态,将对双方乃至整个家庭产生一系列深远且复杂的法律后果。
最直接的影响体现在人身与财产关系上。在法律上,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入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若一方意图通过“耗着”来持续获取对方的经济收益,另一方在婚内主张财产分割的条件极为严苛,通常需符合法定情形,如一方隐匿、转移财产等。这意味着主动创造财富的一方可能长期背负经济上的负担,而其个人财产边界变得模糊。同时,由于夫妻间互负扶养义务,经济优势方可能持续承担扶养责任。在继承领域,双方仍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,这种法律纽带的存在可能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。

这种状态严重阻碍双方开始新的生活。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,在未解除前一段婚姻关系前,任何一方均无法与他人另行登记结婚,否则可能构成重婚,需承担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。即便双方已事实分居,情感与社会关系上的羁绊也难以切断,可能引发更多情感纠葛与社会评价压力。
对于子女而言,名存实亡的婚姻家庭环境并非健康的成长土壤。父母长期冷战或对抗,会对子女的心理健康造成隐性伤害。在司法实践中,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,法官会考量家庭整体环境。若因“耗着”导致家庭氛围持续恶化,反而可能对主张抚养权的一方产生不利影响。
从诉讼离婚的角度看,“耗着”并不能无限期拖延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这一条款为打破“婚姻僵局”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路径。首次诉讼虽可能因“感情尚未完全破裂”而被驳回,但持续的分居状态将成为第二次诉讼中证明感情破裂的强有力证据。“耗着”策略在法律上存在明确的时效限制,最终可能无法达成拖延方的目的。
在漫长的僵持过程中,双方的情绪消耗与诉讼成本将不断累积。离婚诉讼涉及财产调查、证据收集、庭审辩论等,过程持久且耗费心力。消极应对不仅无法解决问题,还可能因情绪对立导致在财产分割、债务承担等问题上采取非理性立场,最终损害自身合法权益。
面对无法挽回的婚姻,理性的选择是正视问题,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寻求解决。协议离婚效率较高,若能就财产、子女等事宜达成一致,是对双方权益最经济的处理方式。若协商不成,积极通过诉讼解除关系,虽是不得已之举,但也能借助司法权威厘清权利义务,为各自未来的生活扫清障碍。法律保护婚姻自由,既包括结婚自由,也包括离婚自由。长期陷于僵局,无异于自我囚禁,尽早依法解除已死亡的婚姻,才是对过往的负责,也是对未来的开启。